为应对当前疫情发展严峻形势,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了《关于全面升级管控措施的紧急通告》,为了满足全市居民急需药品(感冒、咳嗽药品之外)购买需求,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配送对象
全市所有急需药品(感冒、咳嗽药品之外)的居民。
二、配送方式
按照“就近配送”的原则,每个乡镇、城区每个社区指定1-2家零售药店作为急需药品配送主体(具体名单附后),配送主体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,实行全代购无接触配送。
三、配送程序
全市所有急需药品(感冒、咳嗽药品之外)的居民,将购买药品信息向所在村、社区(小区)配备的代购配送员报告,代购配送员由市镇村(社区)干部、财政供养人员担任。代购配送员将购买信息汇总统计后,每天14:00时前一次性向对应的配送主体提交购药清单,配送主体根据清单次日上午12:00时完成配药和交易,将急需药品交由代购配送员统一分发。
一般急需药品代购配送员每三天为每个家庭提供一次代购配送服务,特殊应急情形的及时联系市场监管局协调人员处理到位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市场监管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,督促非指定配送的药品经营市场主体一律不得开门营业;指定配送的药品经营市场主体必须按要求保证正常提供配送服务。
(二)畅通保障通道。为保证急需药品购买配送畅通,市场供应保障组提供证明,协调保障运输车辆通行无阻。
(三)严格配送管理。各配送单位人员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,保障自身安全。付款方式一律采用微信、支付宝支付,尽量不使用现金支付。
通行车辆联系人:吴天,联系电话:18186961206
市场监管局协调人员:杜海平,联系电话:17788862011
夏红,联系电话:18120502958